2006年11月6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八版:案卷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特大贼帮以毛头孩子打主力
“管理层”是清一色的成年人
通讯员 黄通帅 本报记者 朱兰英  

  记者手记:
  推一把还是拉一把
  当一双双稚嫩的双眼在看守所与警察对视,我们不由地感到震撼与惋惜。在每个地方,都活跃着被人们称为“烂仔”或者“混混”的群体,他们年纪尚小不曾承担生活的责任,普遍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闲散无事,打架斗殴。他们还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多数来自破碎的家庭。“我感觉自己是一个被抛弃的人,成绩不好,从小就辍学;没有走上正路,父母也不要我们;走在马路上,周围都是有色眼镜。”一名被抓的孩子告诉警察。他们似乎只能彼此寻找安慰,互相体谅,互相堕落。由于亲情和监管的缺失,这些孩子游离于家庭、学校、社会“三不管”地带。他们的错误,其实在某种程度是上述三者“推一把”结下的苦果。他们需要走上生活的正轨,而前方需要更多的手来拉他们一把。

  6名13岁至16岁的少年辍学之后,在4名成年人的控制下开始了他们的盗窃生涯。从2005年9月到今年10月,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这个团伙流窜于温州平阳、苍南、瑞安、永嘉及台州、椒江、温岭、临海等十余个县市实施盗窃140余起。10月19日,这一特大盗窃团伙终于在苍南停住了流窜作案的脚步。
  苍南县警方称,这是一个分工十分严密的盗窃组织。20岁以上的成年人均是团伙的“领导层”,而其下属就是那些孩子。目前,团伙中已满16周岁的嫌疑人均被苍南警方刑事拘留。

  2名少年窃贼牵出特大盗窃团伙
  今年9月份以来,苍南县金乡镇辖区摩托车、电动车被盗案件频发。特别是9月21日以后,金乡镇几乎每天都有摩托车或电动车被盗。针对案件特点,苍南县公安局专案组民警分析认为,这一系列盗窃案件应为同一伙人所为,于是对此类案件进行串并案侦查。
  10月2日,2名被抓现行的少年窃贼引起了专案组的高度注意。经审查,两名嫌疑人交代了当天盗窃的事实,由于两名嫌疑人均不满16周岁,在经过教育批评后予以释放。
  但是,专案组民警凭着多年的工作经验,一致认为这两名少年身后一定有“大文章”。于是,民警密切关注两名少年的动态。经多方位立体侦查,民警们终于确定并查清这一系列盗窃案件是以林杰为首的盗窃团伙所为。10月18日,专案组民警先后在苍南、平阳等地抓获团伙主要成员林杰、陈雷、董文、周军等。随后,民警顺藤摸瓜抓获小董、小江、小明、小晨、小枫等盗窃团伙中的6名未成年人。经审讯,他们相继交代了2005年以来流窜于温州、台州十余个县市实施盗窃140余起的犯罪事实。至此,一个特大盗窃团伙被成功摧毁。

  团伙分“管理阶层”和“被管理阶层”
  这个团伙的老大是25岁的归正人员林杰,他是团伙的领导者,也是10名成员中年纪最大的。林杰14岁时就因抢劫被判3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就混迹于平阳,有偷窃行为。
  2005年2月,小明、小枫在平阳县螯江镇街上认识了林杰。他们觉得林杰在社会上朋友多,为人比较“仗义”,能够庇护自己,就主动要求跟随林杰。2005年6月,陈雷因“仰慕”林杰“威名”,带着小江、小晨等少年“投奔”林杰。2005年8月,董文在鳌江一电子游戏机室认识了林杰后,主动加入该团伙。2005年9月,周军也加入到该团伙。至此,林杰盗窃团伙羽翼渐丰,人员10名,其中未满16周岁的少年6名,年龄均在13-16岁之间。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一开始只是偷自行车、香烟、电动自行车等物品,后来老大林杰“邀请”了专偷摩托车的朋友前来“教授”盗车技术,从此他们开始疯狂盗窃摩托车。今年9月,团伙成员集体“转战”苍南金乡。
  10名成员被严格分为两个阶层。第一阶层为“管理阶层”,都是20多岁的成年人,他们不直接参与盗窃,只负责团伙成员吃住行等“后勤与管理”工作。第二阶层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具体实施盗窃行为。同时,团伙内部又有严格的纪律规定。团伙老大林杰规定,如果团伙中有人要回家或到外面上网都必须事先经得“管理层”的同意;在外面盗窃时,若有团伙成员被警察抓获,不得将其他团伙成员供出;如果有成员要求退出该团伙,就必须承诺“以后不再去偷,不再参与社会上打架之类的事情”,否则将被“教训”。据林杰交代,之所以要这样分工,是因为他知道16岁以下的的少年盗窃不负刑事责任。